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因應 109 年國民旅遊卡新制將於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二)國民旅遊卡同筆消費如已請領休假補助費,不得再重複請領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如有查獲真刷卡、假消費,將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並追繳已請領之休假補助費。
(三)遵守辦公紀律,執行職務時間不刷卡消費,但午休時間、上班前及下班後不在此限。
(四)尊重同仁休假自主權,惟應休畢日數(10 日)之休假仍以國內休假為優先。
(五)國外旅遊及相關消費均不得申請國旅卡補助申請應休畢日數(10 日)以外之休假補助費(每日 600 元)僅限於國內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