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7319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係為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常態性調整小年夜放假之規定,研議相關因應機制,並研商 109 學年度學期起迄日及上課日情形。
三、會議決議如下:
(一)有關小年夜調整放假之常態性因應機制:
1、小年夜適逢假日:學生與家長皆無補班、補課之需,無須調整。
2、小年夜適逢平日,且於學生寒假期間:原學生無補課之需,惟基於親子作息一致之考量,調整延後正式上課日,並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學期期間擇日補班,教育部國教署配合於補班日補課。
3、小年夜適逢平日,且於學生學期期間:學生原即需補課,惟基於親子作息一致之考量,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學期期間擇日補班,教育部國教署配合於補班日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