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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教導處 | 2022-03-18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本局有鑑於國內疫情對各級學生可能造成之衝擊,秉持超
前部署之原則,先於 109 年 3 月 25 日訂定並發布「臺南市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停課學生學習
與評量處理原則」,後於 110 年 5 月 18 日教育部宣布全國停
課後,即依「停課不停學」之原則修正,並於 110 年 5 月 23
日公告實施。

二、本次依據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110 年 9 月 17 日、 111 年 1
月 25 日修正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
參考指引」(如附件 2 )進行二次修正,俾使旨揭原則愈臻
完備。修正重點如下:
(一)評量方式: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
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定期評量

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
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彈性
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二)教學策略:教師應就學生上網使用態度與行為、個人隱
私及資訊安全議題,事前充分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教學
過程宜有師生互動時間(例如:同步教學時,在不侵害隱
私權的前提下,讓學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適時開啟鏡頭及
麥克風,或回傳聲音或文字訊息),並搭配獎勵制度,以
提升學生參與感及學習成效。

(三)親師溝通與合作:親師之間建立溝通與合作管道,共同
關心、引導及陪伴孩子,建立孩子的學習信心、居家線
上學習與上網規範,依教師(導師或任課教師)所規劃時
間上課、自主學習相關課程內容及作業撰寫,並善加運
用數位工具向教師提問,以提升學習成效。另需提醒孩
子宜適度休息及運動,以維持身心健康。

(四)疫情趨緩後維持線上教學:
1、實施全校性線上教學,每月實施 1 次或每學期實施 3 至 4
次為原則,得視不同年級彈性調整次數。
2、以上課時間進行線上教學為原則,由學校安排適當場
地讓師生在校遠距實施,或在原教室以平板載具教
學。
3、鼓勵教師結合課程,讓學生練習在課餘時間使用數位
學習平臺及線上工具。
4、鼓勵學校研議各領域課程計畫時,每學期實施適當比
率之線上教學。

三、相關線上教學資源可參考教育部教育雲(網址:
https://cloud.edu.tw/)「公私協力線上教學便利包」專
區,及公視 OTT 影音平臺(網址: https://www.ptsplus.tv
/channel/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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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AQI)

An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6年03月10日 17時08分
63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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